我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室启用后,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减少诉累,提高办案效率。我院抽调四名干警组成专门调解小组,受理诉前调解。
前不久,又一起民事诉讼案件通过在线调解方式结案。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人盛某因矿山经营纠纷于1月20日向本院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案值11万元。本院调解委员会受理后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盛某于2月10日前给付刘某6万元,3月31日前给付5万元。一起民事纠纷当天调解解决,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
据了解,“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可以通过网上视频连线的方式实现调解。目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线上办理案件能够有效防止人员聚集,更规范的做好疫情期间案件办理工作。我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可以有效的保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将矛盾纠纷提前化解,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供稿人:郝建利